多人因拆迁滥用职权获刑
12月20日,崇文区检察院反渎局了解到,该院成功侦破“前门一号工程”危旧房回购和拆迁中的一起渎职窝案,原前门房管所所长马XX、房屋管理组组长王XX、 房屋管理员陈XX均卷入其中,该案给国家和拆迁单位造成经济损失450余万元。近日,马XX、王XX、陈XX因犯滥用职权罪,已分别被崇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和免于刑事处罚。
■公房违规转私房 骗取拆迁补偿
潘某是某企业领导,该单位所租赁房屋系直管公房,地址在前门拆迁区域内。直管公房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被租用而无法买卖,只有在拆迁过程中经过评估才能换算成货币。潘某试图将企业承租关系改为个人承租,继而将单位应得的拆迁款放进自己的腰包,为此找到原前门房管所所长马XX,交给他一套公房和20万元。
最终,马XX给潘某办成了事,潘某和其他人从中获利210多万元。马XX也从潘某交给他的20万元中截留了5万元,剩余15万元放进了小金库。拿到这套公房后,放到了原前门房管所房屋管理组组长王XX的儿媳妇的名下,获取3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
去年10月,马XX因潘某一案案发,被崇文警方以职务侵占罪抓获,案件随后被转到崇文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按渎职犯罪进行侦查。侦查员很快发现了马XX大量渎职犯罪事实。
此后,马XX或通过违规承租的直管公房或直管公房的附属建筑,或通过违规分户,或通过违规办理“企改民”的直管公房,给个人、亲友和单位其他职工谋取利益,给国家、拆迁单位和直管公房的原承租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管理组组长和手下多次获利
通过侦办马XX案,侦查员又从中发现了前门房管所管理组组长王XX及原房屋管理员陈XX滥用职权线索,对二人立案侦查。
经查,除受马XX“牵连”外,王XX还在2004年4月故意违反分户的标准和条件,擅自指使陈XX将丈夫承租的一处直管公房办理分户手续,假借其外甥女名义承租分户后的5.1平方米直管公房,并以其名义非法获取拆迁补助款13万余元。
2005年1月,陈XX违反房管系统规定,擅自办理兰某承租的某简易楼内一套单元房的离婚分户手续。为躲避房产内控规定,他填写虚假分户日期,还受兰某指使篡改法院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使兰某之夫获取拆迁款7万余元。
■崇文区房管中心收回部分权限
检察官根据案件中体现出的制度漏洞,向崇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包括由上级单位职能部门收回基层房管部门“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使用和发放权,将直管公房变更企业租为民租的审核、收费等管理事项,也收回至上级单位负责等。
日前,崇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向检察院发出回函,表示已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