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900亿涉嫌非法经营罪
37岁年轻总裁身家几十亿 这些钱都是非法买卖汇票赚的 杭州警方严打非法经营票据贴现犯罪 摧毁31个窝点,抓了254人,非法经营额超过900亿 在萧山闹市区的一个高档写字楼里,号称有几十亿身家的林某正和公司的几个部门经理在近百平方米的豪华办公室开会,研究下一步的业务计划。 几个高管也都30来岁,年收入都在百万以上,连公司的普通员工年薪都有二三十万。 这群人学历都比较高,都曾接触过金融方面的业务,部分人经常和银行打交道。 平日里,他们常以总裁、经理的身份出入各大高级娱乐会所,一掷千金,住的也是五星级酒店。 在外人眼里,他们都是让人艳羡的金领。殊不知,背地里却非法从事着票据贴现业务的犯罪勾当。 今年5月中旬,萧山经侦大队接到杭州市经侦支队转递的线索后,盯上了这家公司。 根据情报,这家公司在萧山闹市区设有三个部门,60余名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分别位于知稼苑、太古广场、帝凯大厦,清一色为高档写字楼,面积三四百平方米。 此外,该公司在北京、南京、深圳等地均设有分公司,总部则在上海,共有员工230余人。 表面上看,这家公司以打理第三方理财产品为主,名下还有塑料工厂,甚至在河南开发过房产项目。 但经过调查,这家公司真正的主业却是非法倒买倒卖承兑汇票赚取利息和差价。今年6月,警方侦查发现,这家公司在萧山的三个部门,于2007年就开始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最近该公司每天非法贴现金额在3亿元至5亿元。 这家公司的总裁就是前文提到的林某,老家贵州,今年37岁,目前已在上海置业落户,拥有上亿资产。 这个身材不高,穿着考究,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子,曾经在深圳从事金融行业。因为看准了萧山地区发达的金融环境,在各方面有了一定积累后,林某开办了这家公司,并迅速开拓全国市场。 在抓捕行动中,这家公司共有45名工作人员被抓,其中36人刑拘。警方冻结了该公司名下的可疑资金达1.65亿元,而经初查审查,林某承认该公司经手的非法票据贴现业务金额至少在800亿元以上。 □通讯员 陈福 郦清 宋歧斌 本报记者 朱寅 在萧山,有一家名为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表面上,它涉足金融、地产、资源等五六个行业,貌似下着一盘大棋。可实际上,它仅仅靠着“一票”生意,非法大肆倒买倒卖“承兑汇票”,赚得盆满钵满。 7月10日,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林某,正在和几个部门经理开会。杭州警方调集300余名警力,对公司进行了集中检查,这伙人被一锅端。 杭州警方昨天通报,从7月10日上午10时起至昨日上午11时,警方出动600余名警力,摧毁了31个票据贴现窝点,共抓获涉案人员254人,刑拘85人,取保候审45人,查扣用于贴现的承兑汇票107份,票面金额9.4亿余元。 根据警方初步核查,这些窝点总计非法经营额达900余亿元,为近年来发现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票据贴现案。目前,所有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介绍,近年来在银根收紧的大背景下,一批不法人员非法进行承兑汇票的转让(俗称“倒票”),他们以不同渠道买卖承兑汇票并通过转出、贴现等方式牟取利差,并逐渐形成了非法的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 去年以来,仅杭州市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就有10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案值最小的也在千万元以上。根据杭州的个案情况来看,全国涉及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的数额可达上千亿元。 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的存在,使得一部分人以此为业,反复循环地开票、倒买倒卖、贴现赚取息差,导致银行存、贷规模被无限放大,使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金融形势造成误判。 通过近年来发生的以票据为载体的违法犯罪分析发现,这类案件呈现出作案形式多样化、犯罪领域扩大化的特点,除了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非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外,还有公司企业为骗取银行信用,向银行提供虚假的资料,骗取银行承兑汇票。 此外,利用“克隆”银行承兑汇票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也屡有发生。更有甚者,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出于业绩考核和逐利动机,与相关企业合谋,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参与伪造相关手续,非法出具银行承兑汇票。 警方表示,《刑法修正案(七)》对此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已作了规定,因此可依法对非法从事承兑汇票贴现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不法分子如何利用承兑汇票牟利?所谓承兑汇票,简单地说,就是付款人在银行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承兑汇票需要在事先定好的时间到期后,才能兑现,而提前支取现金,则要向银行支付利息,且各家银行也会根据自身储备限额发放资金,并不是说想取就能取的。 近年来,经济普遍不景气,很多公司都会选择以银行存兑汇票来支付货款。记者从一些银行了解到,今年以来,前去办理银行存兑票据业务的企业明显增多。此外,企业收到的银行存兑汇票也比过去有所增加。 可是对于企业而言,现金为王的理念在日常经营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能弄到现金,很多企业主绞尽脑汁。基于这点,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做起了中间人,向那些急需现金的企业提供收购承兑汇票业务。 在此案中,林某的公司就是在全国各地一边开展承兑汇票套现的业务获取利息,一边对入手的汇票进行倒卖,赚取差价。 警方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林某一般向出售汇票的公司收取千分之三左右的月息,这比向银行支付利息要节省许多。而在买下汇票后,林某等人就会向那些资金流宽裕的公司兜售汇票,其中不少汇票甚至流向异地银行。 “比如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到银行承兑要等三至六个月,而且还不一定能承兑得到。他们就以95万元买来,再以97万元卖出,只要有客源,赚钱是轻轻松松的事。”侦办此案的萧山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赵峰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