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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公证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13-0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公证机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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