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争财产不成一怒刺伤妻子获刑10个月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的蒙竟成与妻子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因财产问题起争执,他竟然丧失理志地持刀伤妻子。7月31日,广西环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蒙竟成有期徒刑10个月。
蒙竟成与妻子覃慧于1995年结婚,生有一个男孩子,因蒙竟成在外面有“小三”,从2011年元以来,蒙竟成就很少回家,并且一回家就和妻子吵架闹离婚,今年2月4日,蒙竟成打电话让覃慧到环江县民政局跟他离婚。覃慧怕出事,就让她哥哥跟自己一起来到环江县城。蒙竟成与覃慧去到民政部门见面欲办离婚手续时,因财产分割问题覃慧不同意离婚,俩人因此发生争吵。怒火中烧的蒙竟成突然腰间抽出一把牛角刀,对着覃慧颈部、背部等多部位连刺数刀,致覃慧身体多处受伤,在旁边的覃慧哥哥见状立即将覃慧医院抢救,后蒙竟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环江法院审理认为,蒙竟成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持刀伤害他人身体,造成重伤后果,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指控蒙竟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鉴于蒙竟成有自首行为,且系初犯,因此法院对蒙竟成予以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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