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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遇窘境动邪念 盗窃三只山羊受刑罚
发布日期:2013-08-12    作者:110网律师
驾车不慎引发车祸,陷入了赔偿困境,刚毕业的大学生张某因无钱赔偿,竟然生了偷盗邪念,在公路旁盗走村民饲养的三只山羊。近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于长沙的一家大型公司作职员,有稳定收入来源。2013年2月的一天,张某在休假回老家期间,开车不慎刮倒一位老人,需要赔偿老人医疗费六千元钱。张某不会理财,盲目消费,是典型的月光族,此时手头紧张,实在无钱赔偿。
2013年3月4日中午,张某驾车行驶至洞口县石江镇贤竹村时,见路边有羊数只,无人看守,便动了邪念,盗走山羊两只,据查实,该山羊属该村村民尹某所有。同日下午,张某又窜至石江镇黄井村盗走被害人覃某的山羊一只,覃某及时发现并报案,张某驾车逃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盗三只山羊计重86千克,价值2752元。覃某的山羊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案发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尹某的经济损失1600元。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又是初犯、偶犯,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对张某判处了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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