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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经济法导论
发布日期:2013-08-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经济法导论。2013年司法考试越来越近,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国际经济法导论的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与制度。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包括: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国家。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互利、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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