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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外来户在济买农民房遇拆迁不获安置案例
发布日期:2008-06-2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济南市首起“外来户”买农民房遇拆迁不获安置的案例在高新区发生。7户在该区金桥办事处草山岭村购买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的“外来户”恰逢拆迁,村委会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政策不予安置。

今天下午,记者在草山岭村拆除现场看到,大片的村民住宅已被拆成一片瓦砾,几台大铲车正停在那儿休息。少部分还未被拆除的住宅多数建至三层以上。草山岭村支部书记王传河介绍,拆除工作已进行8天,350户村民的房屋全部拆除,目前还剩7户“外来户”的房屋未拆。下午3点左右,7户“外来户”到村委会商谈拆迁事宜,王传河再次表示,可以适当给一部分房屋拆除费用,绝不安置。

房屋拆除费用到底给多少按什么标准给村委会有关人员说,他们已对这些房屋进行评估,村民的被拆迁房每平方米补300元左右,“外来户”的补400-550元。不管这些“外来户”的房屋是否有房产证,都按这个标准补偿。这些“外来户”都不愿领补偿费,而是希望拆了平房,建完高楼后,补给楼房。“新建楼房每平方米5000多元,他们不是这个村X村民,通过违法交易到村里来住,怎么能享受到村民的拆迁安置待遇”

据介绍,草山岭村村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一层每平方米300元,二层每平方米260元,三层240元,四层以上130元。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每平方米补100元,过渡安置费是每人每月80元。村委会将不向当地政府申请一分钱,自行筹资,依法进行旧村改造。

一位“外来户”告诉记者:“买了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遇拆迁不获安置,购买人将享受不到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房屋增值利润,还不如到城市近郊买个手续合法的二手房,那样住起来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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