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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3-07-31    作者:屈增辉律师
一、计算依据根据藏公通【2012】248号文件以及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39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96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74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5元工杂费:每人每天3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职工平均工资:55845元。二、交通事故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55845元/365天*误工时间3、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4、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5、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6、交通费以实际产生的票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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