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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诉讼离婚以及适用情形
发布日期:2013-07-22    作者:孙新律师
如何进行诉讼离婚以及适用情形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定离婚形式。由此可见,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一样是离婚的方式之一,但由于我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打官司”总归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您可能对诉讼离婚心存芥蒂,但诉讼离婚在解决问题的彻底性、文书的强制性等方面都有协议离婚不能比拟的优势。若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您久陷不成功的婚姻而带来的痛苦,从另外一个角度,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那诉讼离婚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发挥作用呢?一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二是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四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另外,当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时,您与对方只能以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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