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生育保险业务程序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条件:凡在我省的所有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受生育保险必须符合的条件(1)连续工作满一年;(2)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3)生育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办事流程: 缴费比例一般在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的0.6%左右,最高不超过0.8%。职工个人不缴费。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