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解散,是指对于已经依法成立的公司,因为出现一定的法律事由或者是其他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出现而使公司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但总结下来一共有三种类型:公司的一般解散、公司的强制解散以及公司股东请求解散。
1、公司的一般解散原因。
公司一般解散的原因,也称为自愿解散,主要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就可以决定解散。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导致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包括:
①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不会必然导致公司解散。如果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公司可以不必进行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过合法程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导致公司解散。
2、公司的强制解散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主管机关作出解散决定。
②有关机关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③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
3、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原因。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