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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表现形式
发布日期:2013-07-15    作者:聂晓东律师
偷税罪的表现形式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偷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7、虚假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
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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