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法律援助律师获司法部“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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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07-08 编辑: 市司法局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字色: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决定》,姑苏区李旭律师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市唯一一位被授予表彰的援助律师。李旭律师作为姑苏区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在2007年至2012年5年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50件,共为50多名刑事被告提供了高质量的辩护,为100多名民事案件的原告争取了200多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劳动争议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0000多人次,为区调解员培训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多个社区提供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上起到了一个党员律师的模范作用,树立了新时期党员在基层非公组织中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广大律师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区援助律师办结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法援案件逐年增加,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上半年,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174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43件,劳动争议案件64件。共接待来访咨询958人次,接听“12348”来电咨询2149次,解答网上咨询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