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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发布日期:2013-07-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
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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