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 年度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各项数据标准
一、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524.94 元
(误工费20.62元/日、死亡赔偿金150498.8元)
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032.14 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442.62 元
(误工费56元/日、死亡赔偿金408852.4)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732.96 元
五、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4203 元 (丧葬费17101.5元)
六、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 20732 元
2、采矿业 52784 元
3、制造业 30215 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41297 元
5、建筑业 29054 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817 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420 元
8、批发和零售业 27230 元
9、住宿和餐饮业 24809 元
10、金融业 55160 元
11、房地产业 34485 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682 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9656 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542 元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25379 元 (护理费69.53元/日)
16、教育 36275 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5780 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出版业 31719 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1067 元
河南省2013年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
一级
城市标准408852.4元
农村标准150498.8元
二级
城市标准367967.16元
农村标准135448.92元
三级
城市标准327081.92元
农村标准120399.04元
四级
城市标准286196.68元
农村标准105349.16元
五级
城市标准245311.44元
农村标准90299.28元
六级
城市标准204426.2元
农村标准75249.4元
七级
城市标准163540.96元
农村标准60199.52元
八级
城市标准122655.72元
农村标准45149.64元
九级
城市标准81770.48元
农村标准30099.76元
十级
城市标准40885.24元
农村标准15049.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