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误区之二 ——案件客观事实等于法律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是法庭判决的原则。但是这里讲的事实不是指实际上发生的客观(真实)的事实,而是指有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法律事实。案件事实是不等于客观事实的,这两个事实之间有差距甚至可能相反和互相矛盾。案件事实有可能或不能重现本来的客观事实,这就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这是因为案件发生后的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难度,与客观真实的事实之间有差距,同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取决于举证质证的过程、技能,惯例、生活常识、科学定理和花样不断翻新和不断重新解释的众多证据规则,取决于以往生效的大量案件中的事实等。因此,如何使得案件事实尽量再现真实的客观事实就是法律要将解决的重要和主要问题之一。所以,案件事实的认定、解决等证据问题和运用就成了一个专业和专门法律科学,就成了法律专家们的天下。即便如此,仍然会在每天发生的案件中出现这样那样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