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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车位、车库等附属物没有摊入房屋成本,是否都可以出售或出租?
发布日期:2013-06-24    作者:孙心远律师
问题:如何界定车位已满足本小区业主,(如地下车库全部空着,地上车位均已停满,而地下车库无人问津)地下车库是否可以对小区外业主出售?
【律师解答】
房地产开发商自行出资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是防空设施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当然可以实行向广大业主出售或者出租。
地下车库应当可以向小区外的业主出售,这是建立在车位已经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求基础上的。如何界定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主要应当从量上加以界定。例如满足每户一个车位,或者部分车位处于机动状态,随时满足临时性停车的需求。而应当有部分车位在使用需求之外,应当允许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向小区以外的业主或者企业销售,以及时实现开发商的销售利润,减少开发商的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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