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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被盗,物业有没有责任?
发布日期:2013-06-20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家住东方罗马城的一户业主家中被盗,业主丢失3万元现金。按时交纳管理费,但家中财物被盗,住户的损失该找谁承担?小区物管该不该为此负责?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据业主岳女士讲,3月8日下午下班回家后,她发现家中被盗,家里的3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而从家中被盗现场看,盗贼是借助楼道的窗户进入她家实施盗窃的。岳女士说,她所居住的住宅楼在设计上非常不合理,楼道窗户和住户家中的窗户离得太近,只有0.5米左右的距离,再加上她所在单元的单元门坏了,并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没能及时修理,这才导致了盗贼能够进入楼内偷盗。事发后她找小区物业部门理论,但物业表示,这与他们无关,他们无法保证住户家里财务的安全。
根据岳女士的反映,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东方罗马城物业管理部门,一位郝姓工作人员说,岳女士所在单元的单元门经常被人为破坏,而修理单元门的材料需要到外地进货,这需要一段时间。对于楼道窗户和业主窗户太近一事,该工作人员说,这是开发商的设计问题,再说岳女士入住小区已经一段时间,自己家中应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另外,岳女士已经报警,应该等待警方破案的结果。
住户的损失该找谁承担?小区物管该不该为此负责?对此,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物管是否该负责,应当看其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住户单元门坏了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没能及时修理,导致小区防盗系统不能正常有效的工作,因此岳女士家中被盗物业应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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