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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抢劫大鲵杀人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2013-06-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6月17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丹凤县依法公开宣判周斌等8人抢劫大鲵一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斌、安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邵帅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和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14日至16日,被告人周斌伙同被告人安众先后纠集邵帅等人预谋实施抢劫,商定到达现场后,见人就砍,东西一抢就走。同年7月17日下午13时许,8名被告人携带作案工具乘车到达丹凤县峦庄镇汪家沟村大鲵(俗称娃娃鱼)养殖场。王东升看守车辆,其余7人分两组实施抢劫。被告人周斌、安众、邵帅到被害人涂某儿子家中实施抢劫过程中,持砍刀等工具将涂某砍伤,将涂某之妻吴某当场砍死,涂某后亦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名被告人牛某、王新、白林、郭某持砍刀、管刀进入大鲵养殖场,将看场人张某砍伤,致张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被告人周斌等在大鲵库抢走大鲵20余条,在涂某儿子住房内抢走4部手机。案发当晚周斌等7人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7月27日,被告人安众向铜川市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共追回被抢大鲵24条,已返还大鲵养殖场。经鉴定,被抢24条大鲵及4部手机共计价值71894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斌、安众等8人抢劫杀人案,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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