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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孙新律师
最近,连续有几个当事人向本律师咨询在诉讼离婚中如何证明分居的问题,有的人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了,但一直没注意留心取证,也不知道什么才能算作证据。一般来讲,对于当事人来说比较容易取得的证据有以下几项:
  1、在外居住一方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来往的具有分居内容的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3、证人证言。
  除了上述证据外,还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但这些证据对普通人来说取得难度比较大,且一不注意可能会涉嫌非法取证而不被法官采信,这就需要专业婚姻律师代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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