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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发布日期:2013-06-07    作者:品然王玲律师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王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建议。王律师联系电话:135-1071-3016
深圳的离婚率目前位居全国第三,每天有无数对夫妻在经受考验。结合生活与办案经验,王律师提醒您,婚姻的维持除了本来积累的情感,更多的需要主动经营。如果遇到了婚姻问题,不用慌张与愤怒,而应该理智地思考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己。一般来说,及时收集证据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式
詹女士说她结婚1年多了,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大打出手,詹女士也多次请来双方亲朋好友劝导丈夫,还请居委会、派出所出面给丈夫施加压力,但丈夫不动于衷,依然经常打她。詹女士想问,她如果向丈夫提出离婚的化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实施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所以,詹女士提出离婚诉讼,首先要提供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报警记录、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知情人的证言等都可以。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詹女士还需要提供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存折、有价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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