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程某九级工伤赔偿七万元案例
宁波江北区程某九级工伤赔偿七万元案例
宁波甘忠良律师
程某,籍贯贵州省毕节市人。2012年9月27日在宁波市某紧固件公司工作时,右手大拇指被机器压伤。公司为其做了工伤认定,后经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程某为工伤九级伤残。
程某就工伤赔偿多次与公司协商,公司让其继续上班,对工伤赔偿一拖再拖。2013年3月25日,程某经一朋友介绍电话咨询甘忠良律师工伤赔偿的相关情况后,程某家人带着程某来到甘忠良律师的事务所再次详细咨询相关赔偿事宜。甘忠良律师热情接待、耐心详细解答了他们的问题。当天程某及家人当即决定委托甘忠良律师代理工伤赔偿事宜。
甘忠良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调查取证、准备仲裁材料等工作。快速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3年4月22日该案在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经过甘忠良律师的据理力争,在主办仲裁员的主持下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和某获得七万余元的赔偿,对此结果程某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