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新道路(2008)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 调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 复核 第七章 处罚执行 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 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发布单位】公安部【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104号【发布日期】2008-08-17【生效日期】2009-01-01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详解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废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日期】1991-09-22【生效日期】1992-01-01【失效日期】2004-05-0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 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69 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 现场处罚 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第三章 非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 非现场处罚 第二节 收缴机动车、牌证和强制排除妨碍第四章 处罚的执行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公安部关于执行《》的通知 公明发[1992]925号 公交管[1992]88号 各
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公安部 各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公交管〔1999〕254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的请示》(陕公明发〔1999〕1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领驾驶证,申领人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于隐瞒真实年龄、采取欺骗手段骗领的驾驶证,应当认定为无效行政许可,视为无效驾驶证并予以注销。你厅请示中当事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为1991年,年仅16岁,未达到当时的驾驶证管理法规《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