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法规标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颁布单位】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等
【发文字号】财政部令第56号
【颁布时间】2009-9-1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56号令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部务会议或者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部长 谢旭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席 吴定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部长 孟建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部长 陈 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部长 孙政才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