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保全有利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保全有利证据
无论作为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肇事方还是受害方,都不容忽视事故发生后及时取证的问题,如果只顾忙于事故的处理,而忽略事故现场证据的搜集,等到事故认定书下发后才提出异议,即使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及时申请复核或诉讼至法院,也会因没有足够的证据或充分的理由无法推翻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此时后悔就晚了。
具体就机动车一方而言,事故发生后应搜集以下证据:
1、尽量保存目击者的证人证言;在没有摄像监控的地段发生交通事故,证人证言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走人行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司机一定要询问当时看到刚才事故发生一幕的情况,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资料,等待事故民警赶到现场一般只需要5至10分钟,所以要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2、标出行人位置;若伤者需要立即送往医院,而警察尚未赶到现场,可先用粉笔或者能画出痕迹的石头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当然如果司机随身携带具有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如果确因受害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交警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倒地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
3、接受询问或多提供细节;当驾驶员接受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地提供事故发生时的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反映驾驶员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跟交警说明踩刹车时遇到了何种情况以至于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机动车方在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车;停车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高速公路上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报案后根据情况需要拨打120和119。
3、保护现场;事故造成的散落物不要随意搬动,交警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及时抢救伤者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对于现场物品和伤者财物应妥善保管,以防被盗被抢。
5、应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作为非机动车一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应注意察看周围情况,注意交通信号灯、目击证人、监控设施等,如有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2、受害方不要完全依赖交警,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如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的帮助。
作为受害人还应当到交警部门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信息和保险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3、损害赔偿问题不要完全依赖交警。交警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损害赔偿争议不是办案交警处理事故的必经程序。
综上所述,本律师建议交通事故当事人把更多的精力、财力放在寻找证据上,而不是放在寻找关系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能输在证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