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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连会有律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年以来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任务,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9610日—11日,69日报到。会期1天半。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宾馆(杭州市三台山路278号,宾馆总机:057187180808)。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部内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代表;
  (二)会议交流单位代表;
  (三)特邀国务院法制办领导。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高宏峰副部长作会议主题报告;
  (二)讨论研究《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典型经验交流;
  (四)表彰全国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本次会务工作委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办。请各单位于2009531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传真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届时会务组将安排接站。会议期间交通、住宿费自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徐凯桥,05718780988213958104445;陈松,05718780988213750818051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OO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法制 会议 通知
抄 送: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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