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年以来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任务,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6月10日—11日,6月9日报到。会期1天半。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宾馆(杭州市三台山路278号,宾馆总机:0571—87180808)。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部内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代表;
(二)会议交流单位代表;
(三)特邀国务院法制办领导。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高宏峰副部长作会议主题报告;
(二)讨论研究《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典型经验交流;
(四)表彰全国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本次会务工作委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办。请各单位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传真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届时会务组将安排接站。会议期间交通、住宿费自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徐凯桥,0571—87809882,13958104445;陈松,0571—87809882,13750818051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法制 会议 通知
抄 送: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