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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有关常识
发布日期:2013-05-28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网友咨询:
  分居七年怎么办理离婚?双方是农村的买卖婚姻,后来取了结婚证,但几年以后感情不和,分居7年,现在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起诉,但没有相关的证件,该如何处理这件离婚案件?
  律师解答: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丈夫不同意离婚,你们已经分居达七年之久,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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