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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成功案例徐某传销非法经营罪缓刑案
发布日期:2013-05-23    作者:肖小勇律师
武汉市蔡甸区徐某走出监所获得自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小勇律师为其所作的减轻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徐某被控参加组织一种美容产品的传销非法经营,检察院起诉经营金额为128万余元.建议刑期5年以上.本所肖小勇律师认真审查案情和证据后,指出经营额认定有误,传销上线并没有作为犯罪打击,徐某本身不是组织者,根据其实际行为不宜处实刑等,认为徐尚不够追究,如果追究也只能从轻处缓刑.向检察院提交了<律师意见书>,并在开庭时作了有说服力的从轻辩护。
  法院认真讨论合议后,认为律师辩护意见成立,作出了判三缓五的刑事判决,并处罚金20万元.徐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徐于今天从蔡甸区看守所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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