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双方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3-05-23 作者:
孙新律师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前一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但是后来在法院调解书中的意思表示应该视为对前一份协议的修改,因此,双方在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条款应该视为对前份协议中权利义务的修改或放弃。故无权主张按原协议履行。
相关法律知识
»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离婚前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是否有效
»
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签订的转让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
离婚诉讼前,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
关于房屋赠与问题,如果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协议,房屋所有人、继承人以及被赠与人都在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赠与是不是就结束了,请问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关系到本人结
»
离婚诉讼前,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