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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发布日期:2013-05-23    作者:孙新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如果依据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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