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巧局女友面前屡伸手 “撮把子”领刑又受罚
为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屡次把行骗的手伸向女友,罪行败露,求财不成领刑受罚。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谢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2年正月,被告人谢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邓某。不久,二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同年4月1日,谢某电话告知女友邓某,称自己因赌博欠下4万元高利贷,要邓某帮忙。二人在攸县城关镇某快餐店见面后,邓某将自己的2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谢某。同年4月11日,被告人谢某再次打电话给女友邓某称其想开网店但资金有缺口,要邓某帮忙。邓某信以为真,从其母亲的存折中取出2万元钱后交给被告人谢某。被告人谢某拿到4万元钱后,并没有用于还债和开设网店,而是在别的地方挥霍掉了。第二日,谢某再次找到女友称想借用手机。邓某将自己手机交到被告人谢某手上后,谢某就不再与女友联系了。案发后,被告人谢某已将全部赃款退赔给被害人邓某,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且被告人谢某此次犯罪是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之内,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谢某已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