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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爱情长跑结束 女子索分手费被驳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孙新律师
坚持了五年的爱情长跑,面对移情别恋提出分手的男友,不堪世俗压力而患上神经衰弱症的李静将曾经的爱人告上法庭,要求其依照赔偿精神赔偿费5万元。5月6日,安徽省肥西法庭小庙法庭依法驳回了李静的诉请。
2005年,李静经人介绍与男青年张华建立恋爱关系后,经过一年相处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在亲朋好友的眼里,这对经过五年的爱情长跑的恋人,缺少的只是一道登记手续和一场结婚仪式。2010年,移情别恋的张华向李静提出分手,将最真挚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恋爱中的李静面对绝情的昔日恋人同意了分手,但要求对方支付自己5万元作为“青春赔偿费”,同意条件的张华打下欠条后两人分了手。可是,当李静向张华索要这笔“债务”时,张华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诿,最后甚至给予李静言语威胁。面对翻脸不认帐的负心人和世俗的闲言碎语,承受不了接踵而至压力的李静患上了轻度神经衰弱症,一气之下她以欠条为依据将张华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偿还“欠款”5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静与张华之间并没有借款关系的往来,诉请的5万元是张华给予李静的“青春损失费”,不是真实借款。而李静与张华约定的所谓“青春损失费”不但没有法律依据,并且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故对李静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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