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0元伪造“两证”抵押借款30万获刑
手头拮据的江苏新沂人刘青海想要借款,被告知需要产权证明作抵押后,动起了歪脑筋,花了150元钱通过不法途径伪造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最终借得30万元现金。后由于刘青海未能到期还款,债权人上门要款而案发。近日,该案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布,该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刘青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32岁的刘青海是江苏新沂一个体工商户。2011年初,刘青海因手头拮据资金周转不开一事陷入烦恼,他通过熟人认识了彭倩,欲向其借款。可对方称借款需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抵押,考虑到住房的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而老婆也不会同意用房子作抵押,刘青海顿感刚刚燃起的希望又要破灭了。
2011年2月的一天,刘青海经过新沂市某中学看到墙上张贴了一张“办证”广告时,他开始动起了歪脑筋,觉得做一套假的“两证”,然后用假证抵押借款不失为一个好办法。随后,刘青海通过“办证”广告中记载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一陌生女子,花了150元伪造了记载为其本人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产权证明各一份。拿到伪造好的“两证”后,刘青海是既激动又紧张。其后,刘青海找到了彭倩并将“两证”作抵押,向其借了30万元现金。
可这钱借出来了也要面临偿还。借款到期后,彭倩多次催刘青海还款,但一直未果。虽然有点着急,但彭倩一想,反正还有抵押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在手,倒也没什么太多担心的。后来,彭倩把刘青海抵押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拿去查询,结果却让她着实吃了一惊,原来,“两证”都是假的。情知被骗的彭倩随即报了案。
经鉴定,刘青海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确系伪造。
案发后,2012年7月,刘青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还了彭倩20万元,并与其达成余款还钱协议。其后,刘青海被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青海为向他人抵押借款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刘青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法院遂结合具体案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