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多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
此次取消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的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由交通运输部实施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兼并、收购审核,承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的确定,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确定;由省级地方海事机构实施的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由原铁道部实施的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由公安部实施的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
另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的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下放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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