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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肇事 路人将其围殴致死已触犯刑律
发布日期:2013-05-17    作者:邓世运律师
5月8日,隶属于福州市公交集团的118路公交车将一对母女卷入车底,致母亲当场死亡。事发后,肇事118路司机遭到路人围殴受重伤,该司机随后被送往医院,一周多来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记者16日从福州市公交集团获悉,当天6时许,被围殴致重伤的福州118路司机不幸身亡。(中国新闻网 5月16日)

有网友称,该公交司机肇事后仍发动车子倒车,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但据记者最新了解到,整个事件仍处调查中,警方未对外确认该细节。广州刑事律师邓世运认为,不管该公交车司机肇事行为如何,路人将肇事者围殴致死,均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即使司机肇事后仍有倒车行为,群众发现后也只能积极制止、抓获,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等待公安人员处理,或者直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肇事司机,依法也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也只能由司法机关经法定程序方能对其实施惩罚,任何公民个人不得施以私刑或借口代表法律对其实施惩罚。

律师认为,任何人以暴制暴,采用过激行为而侵犯肇事司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路人将肇事司机围殴致死,明显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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