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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制度的含义及起源
发布日期:2013-05-15    作者:110网律师
特许经营制度的含义及起源 特许经营的一般概念是指一个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其中明示或默示地规定,一个人准许另一个人使用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记、标示(Logotype)或类似特征的一项技术转让,双方当事人在批发、零售等环节上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存在共同的利益,受许人被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用(FranchiseFee)。 实际上,特许经营就是一种批发,零售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方法。特许人以获取一定价值为条件,以协议的形式准许受许人在一定时间内、一定地理区域内有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名称、推销方法来销售特许人或与其有联系的商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以获取特许权的若干受许人的企业所组成的,以特许人为首的整个批发、零售组织或连锁就被称为特许经营体系( Franchise、System)。 特许经营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目前说法不一。有的书籍介绍说最初起源于美国的南北战争时期:有的说起源于 19世纪末叶的美国;还有的说起源于二次大战前的欧洲。美国研究特许经营的学者亚历山大最近演说,特许经营起源于远古文明社会的初期。那时商人组成的商队往返于埃及和圣地之间,商队的首领和他们的伙伴在圣地组织商会,从事易货交易,创立商誉。这种商会就像一种网状组织,目的是推销商品。到了中世纪十字军把这种贸易方式传到了欧洲。然而根据比较集中批较可靠的说法,特许经营产生于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当时的美国酿酒商就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向露天的酒店批发啤酒。南北战争之后,采用该贸易方式的人逐步增产,例如制造缝纫机的“胜家(Singer)”公司就与各地商人建立联系,设置加盟经销店来扩大其产品的销售。随后,其他许多行业也仿效这种方式,使特许经营逐步完善,形成了一种固定、与众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推销方法。 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许经营在经济生活中产生了实际影响。19世纪末,美国的汽车工业、石油工业有了迅速的发展,许多厂商直接与零售商建立联系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食品商和零售商也联合起来,以志愿的连锁商店(Voluntary Chain)来扩大公司组织的连锁商店(Corporate Chain)。这时,特许经营制度开始从制造商一零售商相联合的形式发展到零售商彼此联合的体系。虽然由于当时受许人缺乏经验以及法律上的保护因而常常遭到大企业的掠夺和压榨,失败率较高,但这种贸易方式已经被社会公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推销办法。二次大战后,特别是在最近的20年中,特许经营已经被广泛采用,成为厂商占领市场、扩大推销、赚取高额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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