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讲义:债的担保概述。债的担保是司法考试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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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债的担保是指为确保特定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
2、种类
(1)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A、法定担保: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担保。典型的情形是优先权和留置权。
B、约定担保:是指由当事人自行设定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均为约定担保的情形。
(2)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A、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如保证。
B、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特定的财物作为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留置、优先权均为如此
C、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指以金钱为标的物而设定的担保,即定金担保。原则上讲,它属于物的担保的一种。
(3)反担保
A、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也是一种担保,只不过其担保的对象是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而已。
B、反担保的特征:
a、反担保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
b、反担保中的债权人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c、反担保所保障的对象是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d、反担保的适用方式只能是抵押、质押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