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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3-05-05    作者:蒋艳超律师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以下两种情况,无论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逃逸当事人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1
、对于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诉讼管辖: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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