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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婚姻离婚案件代理律师成功代理离婚案件
发布日期:2013-05-05    作者:徐振才律师
近日,我代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为女方,委托我的时候感觉比较无助,双方已经诉讼离婚过一次,结果撤诉后没几天感觉双方过不下去,女方想起诉,迫于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方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明知有难度,但是我们分析,既然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有回旋的余地,于是我们决定接下该案件并尽快处理。到临朐法庭后,我们跟法院的领导说起该情况,他们也表示理解,积极联系男方,结果男方也想起诉,于是我们建议男方作为原告起诉,在程序上并不存在问题,就是双方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最后经过双方的谈判,男方抚养孩子,女方先一次性支付一万元的抚养费作为前三年的抚养费,从第四年开始在按照每月300元支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起案件实现了立案、审判、审结在一天内完成的先例,也在我们法律审批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也与我国最高院确立的快审、快结案件相一致,这样成为潍坊律师徐振才又一成功的经典案例,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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