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绍伟律师部分非诉讼法律服务成功案例
聂绍伟律师,法学硕士,国家投资项目分析师,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云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员。
长期任职于云南省某国有大型建筑企业,任法律事务部付主任,清欠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挽回了逾亿元经济损失,协助公司的其他部门通过协商的方式及时催讨了近5亿元的对外债权。自1999年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成功代理过数百起在云南、甚至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各类复杂、疑难经济、刑事、民事案件。负责的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达数十个,涵盖了公路、桥梁、水库、港口码头、城市供水、厂房、住宅、商业办公地产、移民拆迁及安置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方面面,所提供过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达数百亿元。积累了丰富的专项特大型项目法律服务、房地产、工程款项清欠、工程签证、工期索赔、工程交验工、工程质量、结算等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同时对公司管理、企业改制、劳动用工、项目投融资、公司并购、企业改制、债权债务管理和法律风险监控等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和实战技能。和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泰国、柬埔寨等地的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及金融企业、投资公司等有长期的战略协作关系。
先后担任过云南世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大力运输有限公司、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昆明华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业主管理协会、昆明市红十字会、云南经济日报《卫生透视》栏目、云南建工集团昭通移民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合同造价100多亿元)等数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1、绥江县城迁建及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该项目为国家重点特大型移民工程之一,包括所有场平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公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合同总造价暂定10亿元。聂绍伟律师受业主的委托,起草、审查、修改勘察、设计、施工、专业分包、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合同,进行合同分析、论证,向业主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同时指导、协助业主的相关工作人员就项目融资、工期、质量、工程量、工程变更、交验工、工程结算等进行签证并提供有效法律意见,使国家重点项目能得以顺利完成。
2、绥江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迁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该项目为国家重点特大型移民工程之一,包括19万m2公用房涉及的地基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合同暂定人民币叁亿捌仟万元(暂定¥380000000.00元),聂绍伟律师受业主的委托,起草、审查、修改勘察、设计、施工、专业分包、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合同,出具法律建议书,提供融资渠道并设计融资方案,审查、修改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参与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协助施工企业或工程项目部进行劳资管理,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提供劳资法律培训、劳资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目前该项目已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3、绥江县城迁建二期、三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该项目包括绥江县城二期、三期迁建新址范围内未实施的所有场平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公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合同总造价暂定15亿元人民币。受业主的委托,聂绍伟律师协助业主起草、审查、修改或签订总承包、分包、采购、供用电、公共配套设施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提供、设计各种融资渠道、融资模式供业主选择,参与投资融资实质性谈判,提供投资融资相关全套法律文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等等法律服务,使国家重点特大移民工程项目能得以有序、顺利完成。
4、受业主的委托,聂绍伟律师先后负责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项目达数十个,涵盖了公路、桥梁、水库、港口码头、城市供水、厂房、住宅、商业办公地产、移民拆迁及安置等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方面面,所提供过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达200多亿元,比较典型还有:
绥江县城黄龙溪货运码头工程,包括航务建筑工程、进港道路工程、锚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他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造价1亿多元人民币;
绥江县城迁建移民安置房建工程,包括暂定100万m2移民安置房、门面、辅助用房涉及的地基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合同暂定人民币捌亿元(暂定¥800000000.00元);
绥江县城迁建基础处理工程,包括绥江县城迁建新址范围内所有的场平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暂定人民币壹拾亿元(暂定¥1000000000.00元);
绥江县关村水库建设工程,包括南岸镇关村水库进场道路、大坝、输水隧洞、渠道、供水管道和水厂等,合同暂定人民币陆千肆佰伍拾陆万玖千陆佰元整(暂定¥6456.96万元);
溪洛渡水电站巧家县二台坪子集中居民点工程,包括二台坪子安置点“三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暂定框架协议金额:9000万元(大写:玖仟万元);
溪洛渡水电站昭阳区龙汛移民安置点工程,昭阳区龙汛移民安置点场平、电力、学校建设,暂定合同金额:4760.82万元(大写:肆仟柒佰陆拾万零捌仟贰佰元整);
溪洛渡水电站永善县施工区务基青龙集镇迁建工程,合同造价叁亿元;
绥江县城黄龙溪货运码头工程,合同暂定人民币玖仟零伍拾万元(暂定¥90500000.00元);
云川金沙江大桥工程,合同暂定人民币一亿柒仟万(暂定¥170000000.00元);
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丽江阳光花园建设项目、思茅中心商务区建设项目、昆明白龙潭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西双版纳避寒山庄(一期)建设项目、文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老挝万象阳苑酒店建设工程项目、昆阳安置点建设项目、昆明丽水雅苑建设项目、呈贡民族大学建设工程项目、万辉星城住宅建设项目、凯悦时代住宅建设项目、志诚家园住宅建设项目、绥江县城新址道路保通工程、新县城备用供水系统(大汶溪)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工程、县城新址一、二、三期临时供电工程、新县城铜厂应急供水工程、县城新址施工区域临时排水工程、蓄水池建设项目;
5、西南XX集团公司兼并云南XX总公司案。西南XX集团公司与云南XX总公司均属国有大型企业,云南XX总公司因多年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已无力扭亏为盈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持下两公司基本达成了兼并意向:西南XX集团公司拥有云南XX总公司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并承担该公司的所有债务及职工安置。聂绍伟律师受西南XX集团公司的委托,参与草拟、修改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出席了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清资核产事宜,起草、审查、修改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使这一起在云南有很大影响的国有企业的兼并案得以合法、规范、有序实施。
6、聂绍伟律师长期担任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法律顾问,为该公司提供全方面法律服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达20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20多件。
7、聂绍伟律师担任云南建工集团昭通移民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合同造价100多亿元人民币)法律顾问,出具重大法律建议书及法律意见书10余件,使国家重点项目得以合法、顺利、有序进行。
8、参与云南省X X建筑工程公司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补偿谈判、协助签订回迁安置补偿协议,涉及金额近3亿元。
9、为西南X X集团公司福建龙岩20多亿元的BT项目提供融资渠道、融资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调查及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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