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自2013年5月1日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02    作者:张耀和律师
从2013年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折算日工资为60.2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7.53元,平时加班小时工资为11.3元,休息日加班小时工资为15.06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工资为22.59元。
  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