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司法考试中,商法所占的比例不是特别大,但是考点往往比较难,复习起来比较麻烦,而且耗时耗力,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复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司法考试商法部分的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小编在此也衷心的祝愿大家可以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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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及公司的组织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司法是指国家关于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狭义的公司法是指关于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单项法律。这里所讲的公司法是指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
(一)公司的组织关系
1.发起人或股东之间的关系
2.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3.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4.公司与国家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的经营关系
二、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一)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是组织法
2.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
3.公司法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行为规范
(二)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2、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3、公司法是一种公法和私法的结合。
4、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多,任意性规范少。
5、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