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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在我们身边
发布日期:2013-04-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法律援助在我们身边

法律援助对于大家而言已是家喻户晓,很少有人接触过它。但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只是对于这项制度的宣传比较狭隘,导致其作用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并,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经济困难一般以个人的收入为标准,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社区的证明,或者是享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群体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因以下事项公民如果需要代理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法律援助不仅仅只限于民事纠纷当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赋予一些特殊的群体在刑事案件当中享有得到法律援助的权利,体现出我国一种对人权的重视。尽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威严的《刑法》,但也不能因此剥夺他们抗辩的权利,允许他们穷尽自己的救济方式。
科贝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所的许多律师都免费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许多的当事人在得到我们的帮助之后从困境中走出来,因此,我们的律师与当事人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科贝律师事务所与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协作,我所律师定期会在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大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代理。有许多的当事人虽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我们的律师同样会对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文书的起草,指导我们的当事人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会接待不同的当事人,遇到各类的案件,在处理案件的过程当中我们总结出一些规律。一般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当事人都属于经济条件偏差的人群,虽然一些当事人不符合国家规定援助的标准,但我们发现这类当事人的经济条件也不容乐观,代理费和诉讼费等费用对于他们而言也可以称的上是高昂了。最贫困的人群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得到帮助解决当前所遇到的问题,然而稍显好点的贫困人群却不得不自己承担这部分费用。他们同样也需要帮助,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法律援助此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使更多的人群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与支持。
许多的人们认为只有贫困的人群才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寻求帮助,其实不然,大家对援助的范围有着一种狭隘的看法。总认为只有走上法庭才属于法律的问题,才可以寻求帮助,这样的想法使许多的当事人原本可以避免的问题而未能避免,等发生纠纷之后才会想到利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亡羊补牢的做法只是一种救济的措施,损失仍然是客观存在的。援助中心所做的咨询服务完全是免费的,当事人倘若要签订一份合同,之前先到这里做一个简单的咨询或者是将合同拿去让我们的律师帮忙把关,或许会为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像这样的方式也属于援助形式的一种,只是有许多的人不了解而已。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使更多的人们了解它、利用它。
将援助工作一直进行下去,法律援助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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