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之四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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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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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合同价款规定虽然只有一个数字,但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如:是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是按工程量计价还是按审价等等。
【常见问题】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很少有工程是按合同价款最终结算的(固定总价除外)。另外由于,许多业主利用优势地位压低工程造价,承包方为了拿到工程往往会先签合同,再利用签证多拿工程款,这样就造成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款形同空文。有时双方会签订黑白合同,价款约定不一,但只有白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对策】1. 对于总价包干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应填写双方确定的合同金额。
2. 对于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就是被发包方接受的承包方的投标报价。
3. 对于投标时工程量不能确定,约定今后按实结算的合同,在填写金额后可注明(暂定总价,工程完工时按实结算)。
4. 本示范文本的合同价款支付用人民币表示。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用外币表示合同价款。
5. 合同价款应同时填写大小写,数字填写应准确无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本条是关于合同文件范围的规定。该规定突破了一般人认为只有正规的书面合同正文才是合同的思维定势。对于初次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有些不适应。但这种做法却是国际惯例,也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维护交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是其他种类合同签订时应借鉴的规定。
【常见问题】由于合同组成复杂,文件众多,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往往不能综合考虑,造成文件之间不一致或者前后冲突时有发生。有时图纸或设计变更也会引起相应变更,但当事人往往就事论事,不对相关文件作出变更或更正,引起纠纷。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往往会花费较大精力,甚至会找法律人士提出修改意见,但后来的洽谈或变更等书面协议一般就不会找法律人士来把关,留下隐患。
【对策】当事人不仅要对合同主文充分注意,也要对其他文件重视,避免发生文件相互冲突的情况发生。后签署的文件,一定要注意检查,一旦发生合同文件冲突,一定要及时更正,或者双方达成共识。或者约定图纸设计变更时的解决程序。这些将在下面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