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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发布日期:2013-04-23    作者:连会有律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四)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在上市交易时,应当全部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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