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四阶段和退出机制
从性质上讲,投资亦即公司运作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筹资阶段。在这一阶段,普通合伙人要用6个月到1年的时间,寻找有限合伙人,筹集各类资金。家大都要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有钱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把钱投在自己的手里。这里,最重要的,也最能说服人的是家本人过去的业绩。
第二阶段为选择投资对象阶段。在这段时间中,公司要作大量的调查、咨询、研究工作。在选择好初步投资对象后,还要对这个具体对象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有时,这个过程也叫做“审慎调查”(due diligence)。这一阶段的结果导致最终投资。被投资的公司是风险企业。
第三个阶段为投资增长阶段。公司在投资后,并不认为大事已成。他们还要直接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后者成长壮大。在这一阶段,公司的目标很明确:要增加风险企业的市场价值。因为增加它的价值就是增加自己投资的收益。
第四个阶段为的结束阶段。这个阶段在界也叫做“退出”(exit)这一阶段,家将所有的资产变为现金,从而收回全部所投资金。
风险资本退出阶段是一个完整循环周期的完成阶段。从风险创业企业抽出投入的资本加上增值收益,是公司循环运转的关键环节。如果没有退出机制或无法保证资本金的完整,公司就会流动呆滞,无力投资新项目,从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公司投资于风险企业不是为了取得该企业的长久控制权,经过若干年,无论风险企业取得成功还是失败,公司都会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只有退出,风险资本才能一再循环;只有退出,收益才能实现。
退出方式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的不同有以下四种不同方
式:
1.公开上市
公司将风险企业摧熟壮大后,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公开在证券市场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将其持有的股票附在公开市场售出,收回投资和收益。这无论对公司还是风险企业都是最理想的结局。在上市这一天,新公司的价值确定了,风险创业家成了百万富翁,向其投资的公司也赚过了巨额利润,著名苹果公司、英特尔公司以及Yahoo!、网景公司等都是这种“神话”的典范。但要做到这一点,风险企业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健全,具有继续成长的潜力,并符合政策、法律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只有少数项目能以这种方式完成。
2.企业购并(股份转让)
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如另外一家公司或者一家大企业,或是风险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企业一般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无法公开出售其股权。但如果企业具有独特的技术、良好的前景,就会有另外的企业或投资者对它感兴趣,把它接管下来。公司可以借机抽身,不但能收回全部投资,还能获取可观的收益。另一情况情形是,风险企业在经营的某一方面陷入困境,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接管,这时企业的价值往往被低估,公司能否收回投资已是未知,更不用说投资收益了。
3.股份回购
风险企业发展到相当阶段,资金规模、市场前景都相当看好,这时,风险企业创业者们要么不愿继续听命于者,要么不愿看到本企业股份被转让给第三者,于是可能自己出钱将者所持的股份购回。
4.破产清算
被投资的风险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宣布破产清算是公司和风险企业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高风险的特征决定了每一家公司都要面对完全失败的投资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成功的投资项目来弥补。据统计,美国完全失败率高达20%—3O%。
显然,的退出也与一般投资形式有所不同,一般投资公司在企业进入成熟期后才开始投资,遇到经营状况不好时撤回投资;而公司则是在风险企业最困难时开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