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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个孩子,武财产吗,现在要离婚,需要去法院么?还是双方签署协议?
发布日期:2013-04-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有2个孩子,武财产吗,现在要离婚,需要去法院么?还是双方签署协议?
有2个孩子,武财产吗,现在要离婚,需要去法院么?还是双方签署协议?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根据你的陈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应认定为婚姻关系,想要分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仅就离婚问题,无须签署协议或去法院要求离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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