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州佛山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并案处理?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张静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人犯数罪的;
  ()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广东金牌状王刑事律师团队,专注于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代理,申诉代理等法律服务。本团队成员以专业的法学知识,真诚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正处于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商洛律师
党鹏律师 
陕西西安
已帮助 2275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已帮助 11817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已帮助 3474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商洛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