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广州佛山外国人犯罪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审理还是中院?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
张静律师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注意
:
以前外国人犯罪案件是由中院管辖,
2013
年
1
月
1
日
期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此条规定。
广东金牌状王刑事律师团队,专注于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代理,申诉代理等法律服务。本团队成员以专业的法学知识,真诚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正处于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有关挪用资金罪的内容是什么?
»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关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
广州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
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调取涉案外国人证人证言
»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佛山劳动律师2013年佛山仲裁庭,基层法院是如何审理劳动案件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