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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何估算正式的诉讼起始时间?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孙新律师
  在诉讼离婚中,绝大部分原告都很关心自己的案件需要多久才能结束。要想估算这个时间,首先就要明确自己的离婚官司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审限。然而,很多当事人都误认为应该以自己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材料之日为开始日期,认为这个日期就是法院的正式立案时间。其实不然,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在正式受理离婚案件前会非常关注自己是否有管辖权,为此,在正式立案前需要向被告进行核实。这个核实的过程有时会因为被告的不配合甚至提出管辖异议而耽误时间,且这部分时间是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的。因此,法院正式立案并开始计算审理期限的时间往往不能以您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材料的日期为准。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本婚姻律师多年来实际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以法院正式通知您预交诉讼费的日期作为起算点是比较准确的。这是因为法院通知你可以预交诉讼费就代表着法院已经联系过被告并且从被告那里获得的信息也能够确定本案可以由其管辖了(需要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除外)。这个时间大致可以让您提前估算一下自己离婚案件需要多久才能结束。当然,在您交了诉讼费之后还可以向法院索要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的时间才是最准确的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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